根据《韦德官方网站“溪恩”奖学金评选办法(修订)》经员工本人申请、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初审、学院汇总审核,拟认定张*涵等10名同学为公司2021—2022学年“溪恩”奖学金获得者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7日—9月10日(共3个工作日)。全院师生如有异议,请于2021年9月10日17:30前向学院学工办公室10114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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